公司动态

鉴湖公司工程招标文件

日期:2024-09-03 07:50

投标邀请函
绍兴鉴湖酿酒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10--2026.9年度小额工程、零星工程等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服务期内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小于20万元的小额工程、零星工程、零星维修、零星装饰、零星用工、修补、拆建等建安工程(施工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图纸及标底预算或派工单)。
三、评标办法:
1、造价下浮率计分法(最高分中标 )
2.本项目按得分高低排序,入围家投标单位,招标单位的招标小组根据第一至第名入围施工单位的及时性、服务意识、服务质量等情况,任意选择进行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五、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96下午1600分前在绍兴鉴湖酿酒有限公司工程设备科报名,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49128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绍兴鉴湖酿酒有限公司工程设备科(柯桥区湖塘街道鉴湖村),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91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绍兴鉴湖酿酒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汪伟强 ,联系电话:0575-84386593

 
工程招标(2024)第8号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4.10--2026.9年度小额工程、零星工程等项目建设。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本工程将采用公开招标办法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招标内容及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4.10--2026.9小额工程、零星工程等项目
2.工程地点:绍兴鉴湖酿酒有限公司内(含鉴湖公司外仓库及受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场地)
二、工程主要内容、招标方式:
1、工程主要内容、施工说明和要求:
(1)服务期内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小于20万元的小额工程、零星工程、零星维修、零星装饰、零星用工、修补、拆建等建安工程(施工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图纸及标底预算或派工单)。
(2)承包方式:清工及包工包料
(3)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固定下浮率合同。
零星工程;零星工程由招标方填写《鉴湖公司派工单》,施工单位按派工单实施施工、审计后结算。
小额工程在已此合同基础上,另行签订合同后实施施工、审计后结算。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按得分高低排序,入围四家投标单位,招标单位的招标小组根据第一至第四名入围施工单位的及时性、服务意识、服务质量等情况,任意选择进行施工。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邀请函》第四项。
2、符合上述资质等级要求,经招标人资格预审通过,确定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四、工程施工要求及验收:
1、除非招标方另有要求,投标方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国家规范和标准施工,未提到的其他规范和标准,只要与本工程有关,投标方都必须遵照执行。
2、工程竣工后经质监部门核验,不能达到要求质量等级的,作违约论处:要求合格等级未达到的,按无条件承担返工及工期与质量违约责任处罚。
五、结算支付方式:
(1)小额工程按合同规定;零星工程施工方接到派工单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预算。
(2)工程完成后,由招标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或相关凭证,作为工程结算审计的依据。
(3)工程的质量保证:按签订相关合同的条款执行。
(4)工程的结算;零星工程由施工单位在下一季度首月15日前上报上一季度完成验收的零星工程结算书。
(5)对于招标方委托购买材料设备,招标方予以单价签证。定额无法套取的用工计价,按定价人工读取,工日时间为八小时,取税金,不下浮。
(6)工程审计依据依次为派工单、联系单、竣工图、丈量单、开竣工报告等。
(7)审计时双方发生争议事项,由双方协商来解决。
(8)工程的审计费:由招标方内部审计或初审的,不计取审计费;委托外部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的,基本审计费由招标方支付,核增核减部份按审计收取标准由施工方自行支付。
(9)工程款支付:按签订相关合同的条款执行,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
(10)零星工程必须接到业主开具的派工单后才开展施工,应急的须在第二天出具。
六、保修期限
项目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为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从招标人批准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七、结算编制依据及结算口径
(1)编制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等,无定额可套的价格由招标人委托的审计单位按市场采集的价格计取税金后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结算。
(2)结算口径:根据投标方提供的结算书及中标下浮率结算。人工价差按施工当月《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补,工程量按实调整并结算。
(3)定价人工:定价人工数量依据《绍兴鉴湖酿酒有限公司派工单》计取,按工作内容分为两类,①小工(搬运工、辅工),200元/工日;②技工(木工、泥工、油漆工), 300 元/工日(定价人工价格参照合同执行),取税金,参与下浮。
(4)组价部分:无法套用定额计价部分(定额无相关子目或定额相关子目与实际偏离)采用组价方式计价,按实际发生人、材、机组价。人工按定价人工执行,材料、机械按信息价、市场询价执行。组价项目取税金,参与下浮。
(5)协商价:无法套用定额、定价人工、组价结算的零星工程以及应急维修改造工程依据《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派工单》协商价执行,取税金,参与下浮。
(6)取费标准:《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
(7)施工方施工过程中需将主材品牌、型号、规格告知建设方作为计价依据。否则按审计核定的材料单价办理结算。
(8)施工方对所购材料和设备设施,必须保证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否则相关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八、其他:
(1)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在招标人三次书面通知后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如遇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新规定出台时,可随时终止合同)。
(2)本工程须配备专职质量安全员。
(3)中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合法生产的货物,并能确保在中标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及时交付。
(4)施工用水、用电由招标人协助办理,相关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此费用由审计单位在项目审计时从定额含量中直接扣除。
(5)中标人必须做出工期和质量履约保证,工期和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工期履约保证金1万和质量履约保证金1万),并在工程合同签订前提交给招标人。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工或有质量问题的,均视为违约,除工期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同时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每日500元,超过10日后,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每日1000元。
(6)投标人应按现行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7)投标人采购材料、设备
投标人采购材料、设备:材料由招标人看样确认后投标人自行采购,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原则。
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
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经认证许可,并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8)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零星工程信息后,6小时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超过服务响应时间的,发现一次扣款500元。
九、评标标准:
1.造价下浮率计分法(最高分中标)。即下浮率最高的单位为满分100分,为中标单位。
2.本项目按得分高低排序,入围家投标单位,招标单位的招标小组根据第一至第名入围施工单位的及时性、服务意识、服务质量等情况,任意选择进行施工。
、合同主要条款:
1、中标方于中标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2、施工工期:具体每个工程按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3.付款方式:
小额工程项目:以项目为结算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满,移交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工期在90天以上的,可视情况支付进度款)
零星工程项目:以季度为结算单位,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零星工程,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4、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对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①额外或附加的增加工程量超过10% 以上;
②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③不可抗力;
④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期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每滞后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超过10日后,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每日1000元
5、质量标准和验收: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质量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要求合格等级未达到的,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至合格等级。
6、质保期限: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从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7、其他:
(1)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将原价赔偿。
(2)本工程不得转包。
(3)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协助办理,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招标文件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效力。
(5)开票方式:本项目要求能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九、标书内容及要求: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封面。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一);
(3)投标函(附件二);
(4)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书时收投标保证金1千元,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书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如正本与副本有异,则以正本为准。
(2)投标书应袋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9月6日16时00分前投标单位前来鉴湖酿酒有限公司工程设备科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答疑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须在2024年9月10日上午9时前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材料。
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分前,投标书送至鉴湖酿酒有限公司工程设备科,逾期不再受理。
 4.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时00分本公司会议室。
十一、工程评标:
1、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2、评标将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小组负责进行,投标单位下浮率最高的单位中标,若有相同的,由评标小组就施工技术水平、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3.投标工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决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4、本次招标不进行询标。
 
 
 
 
 
 
 
                                                  绍兴鉴湖酿酒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浙ICP备2024110817号-1